法律界人士认为,刑事案件审理,法官和公诉人同时被申请回避实属罕见。有了律师给法官以“尴尬”,那么,法官还律师以“悲哀”就不难理解了
“不允许作为受害人代理人的律师参加庭审,这在全国绝无仅有!”刘亚军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,他从事律师职业近20年,还是第一次被法官赶“下台”。他感到很悲哀,但不是为了自己。
2月16日上午,四川省某法院开庭审理常晓川等人故意伤害一案,当受害人钟富静与代理人赶到法庭时,却找不到自己的座位。
经交涉,68岁的钟富静坐在公诉人旁边,而他的两位代理人————儿媳妇周杰与北京来的律师刘亚军只能坐在旁听席上。
“我爸眼睛高度近视,听力也不好,法盲加文盲的老农民一个,让他单独参加庭审岂不是摆设?他在台上说又说不出,我在下边干跺脚。”周杰表示,当时急得直掉眼泪,可帮不上忙,一名法警坐在身边看着她。
拆迁,一切因为拆迁才变得超乎寻常。
因为条件谈不拢,拒绝拆迁,四川农民钟富静成了“钉子户”,从此失去了安宁。
2011年4月,钟富静在家门口被素不相识的人持刀捅成重伤,险些丧命。凶手被抓获后,得知是受与政府人员一同送达拆迁通知书的人所指使。
两个月前,本案第一次开庭审理,律师刘亚军以法官不懂法为由,要求其中一名法官回避;同时被申请回避的还有公诉人,理由是案件存在诸多瑕疵,检方审查不严,涉嫌包庇被告人。庭审中止。
法律界人士认为,刑事案件审理,法官和公诉人同时被申请回避实属罕见。有了律师给法官以“尴尬”,那么,法官还律师以“悲哀”就不难理解了。
钟富静推了推他那600度的近视眼镜,操着难懂的四川方言,向记者讲述被伤害的经过,儿媳妇周杰在一旁做“翻译”。
谈到被刀捅伤,钟富静习惯用“被杀”两个字,他始终认为凶手不仅仅是给点颜色看看,而是来取性命的。
结合现场监控录像和目击者的介绍,可以还原这样一幅场景。
2011年4月25日下午5时,钟富静夫妇与两位乡邻在自家门前的人行道上打麻将,一切平静而祥和。
钟富静的家是栋临街三层楼,一层6间门脸房,3间对外出租,3间分给3个子女做营生。
4年前,这一带就开始拆迁,周边的村民陆续搬走了,仅剩下三四户临街楼房,因达不成协议,成了“钉子户”,像碉堡一样突兀地矗立在这里。
拆迁者与“钉子户”之间的摩擦从来就没有停止过。进入2011年3月以来,拆迁办与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连续上门。一些不明身份之人也开始进村打砸、堵路。
4月14日,钟富静他们接到了最后通牒————《责令限期搬迁通知书》,限期6日内搬离,否则强制拆迁。
但这最后通牒,在村民们看来相当可笑,其依据竟是早已经废除了的当地文件78号令。“他们是不合法的。”村民们很清楚,现在拆迁补偿标准依据的是2008年第75号文。
为安全和取证起见,钟富静他们在楼房四周安装了监控摄像头。
监控录像显示,4月25日17时30分后,监控画面出现3名年轻人的身影。过了一会儿,麻将牌局结束,只剩下钟富静和邻居李勇在摆“龙门阵”。
突然,几个不明物体飞过来,砸中了钟富静的额头,当即出血。钟富静顾不上处理伤口,和李勇朝投掷人追了过去。其中两人逃脱,一人慌不择路,跑进了旁边的死胡同。
李勇、钟富静还有一位村民追进胡同,当搜到一间厕所时,一个年轻人从里面跑出来,手持尖刀捅向李勇,李勇躲闪中仰面摔倒,持刀人也跌趴在李勇身上。那位村民怕伤着李勇,用木棒打向持刀人的后背,持刀人躲过一击,爬起来迅速跑掉了。
这时,大家才注意到钟富静满面是血,裤子也被鲜血湿透了。“头被打破,眼镜也掉了,我当时昏昏沉沉,只是本能地去追凶手。”钟富静至今也想不起来如何身中两刀。
从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,17时56分40秒,一个年轻人手持刀具快速跑过的画面。
钟富静被紧急送往医院后,发现上腹部和下腹部各有一处5厘米的伤口,经全麻下行剖腹探查,看到肝破裂、胃破裂、胰头裂伤和肠系膜上静脉破裂,腹腔积血约1500ml、血凝块500克,医院曾一度下达病危通知书。
经有关部门鉴定,钟富静所受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,综合评定为八级伤残。
钟富静伤愈出院后,打了一场拆迁官司。2011年9月5日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:撤销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于2011年4月14日向钟富静户作出的责令限期搬迁通知。
被告没有上诉,钟富静通过诉讼,印证了成为“钉子户”的合法性。
钟富静被捅伤之后,钟家人报警,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。2011年11月22日上午,钟富静被伤害一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,由于旁听人员太多,不得不改换到大审判庭进行。
一位旁听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,当时法庭电子屏幕墙上的公告显示,审判长为贾某,参与审理的还有代理审判员刘某。
屏幕同时显示的还有3名犯罪嫌疑人和所涉罪名,分别是:常晓川,涉嫌寻衅滋事罪;钟喜文,涉嫌故意伤害罪;杨国庆,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。
庭审开始后,当审判长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钟富静是否申请回避时,钟富静的代理律师刘亚军一字一顿地说:“申请回避。”
根据受害人一方提供的庭审现场录音,律师当庭表示要申请代理审判员刘某和公诉人一方回避,并分别详细阐述了申请回避的理由。
申请刘某回避,理由是,代理人认为刘某不懂法律规定,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,故意对受害人的代理人行使权利设置障碍。
律师拿来佐证的事实是,庭审前一天,他们带着有关手续到法院复印卷宗材料,按法律规定应该直接可以复印,但刘某说按照法院的规定不能复印。最后,争执到11点多才得以复印。
申请公诉人回避,理由是,受害方认为,公诉人故意隐瞒了作为侦查机关、检察机关很容易想到、也不难查明的事实,可能与本案有其他利害关系。
“从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的交代笔录中,涉及到多人与此案有关,其中有直接指使或提供帮助者,但卷宗中看不到这些人的询问笔录,有的只是绰号,连真实姓名都未搞清楚。”律师说。
鉴于受害方的回避申请,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。
10分钟后,庭审继续。审判长说:“经过请示我院院长,公诉人经过请示检察长,驳回受害人的回避申请。但根据法律规定,被驳回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,钟富静是否申请复议?”
刘亚军代表当事人当即表示申请复议。审判长宣布休庭。
“其实,第一次开庭时我并不想给法官和检察官以难堪,只是感觉此案疑点重重,有人在刻意隐瞒真相、包庇幕后真凶,申请回避的目的是想让检察机关将案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。”刘亚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。
随后不久,法院、检察院均对钟富静的“申请回避复议”予以了驳回。
“开过庭,就不再保密了,你可以看看有多少瑕疵。”刘亚军将钟富静被伤害案的所有案卷材料提供给法治周末记者翻阅。
监控录像中的持刀人叫钟喜文,四川简阳人,今年25岁,公安机关依据录像资料,第一个将他抓获。
据钟喜文供述,同乡万二娃和杰娃找他帮春哥打一个人,去了两次都住在春哥家里。4月25日下午5时许,万二娃开车把钟喜文、杰娃和杨国庆带到某某路,指明要打坐在路旁打麻将的一名中年男子(李勇)。
钟喜文3人看了一会儿,感到无从下手,就买了3罐饮料,向麻将桌投掷过去,结果打伤一位“大爷”。在被追赶过程中,钟喜文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了“大爷”两刀。
根据钟喜文提供的线索,春哥落网,此人叫常晓川,河南汤阴人,1979年出生,曾因赌博被行政拘留14天。他供述自己“没有职业,在帮街道办搞拆迁”,因陪街道办工作人员发搬迁通知挨了打,认准一个叫李勇的人,目的是收拾李勇。
常晓川的所有笔录都说自己没到过现场,具体安排实施人是万二娃。
杨国庆,25岁,四川简阳人,曾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两次判刑,事发前40天刚刚刑满释放。
杨国庆供述中又多了一个叫春娃的人,春娃对他说:“我有个哥老倌搞拆迁工地,里面有个钉子户不搬,你们把他打一顿。”
杨国庆还说,是春娃亲自开车拉他们4人到现场安排布置,并提供食宿。
杨国庆在辨认笔录中,指认常晓川就是春娃,也就是万二娃称呼的春哥。
律师指出,如果是这样,常晓川为之行凶的“哥老倌”是谁?为什么常晓川、钟喜文与杨国庆的询问笔录存在重大分歧,公安机关没有进一步核实追究?牵线搭桥、布置实施的万二娃是谁?杰娃又是谁?为什么没有到案?案卷材料里也没有说明。
另外,杨国庆涉嫌持有枪支和毒品,涉枪、涉毒是重大刑事案件,杨国庆说枪是从出租车上捡来的,公安机关的讯问仅止于出租车,毒品哪来的?杨国庆住所的房东是谁?案卷中也都没有说明。
常晓川说与拆迁办、街道办的人送达拆迁通知时,被李勇踢了几脚,所以要报复他,公安机关对这一细节也没有核实。
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到了李勇。
“我哪里敢打他呀,每次他们都来好多人,派出所的警察还在一旁拿着摄像机,对了,公安局可以调看录像嘛。那个常晓川我根本不认得。”李勇今年53岁,与钟富静是同村村民。
李勇始终认为,所谓的个人恩怨只是个借口,他们就是通过袭扰“钉子户”,来达到迫使村民搬迁的目的。
“2月16日上午9点,我和我爸还有律师早早就来到法院第一审判庭等候。”周杰告诉法治周末记者,2月13日,他们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,后来又说不让受害人参加,尽管他们专门向法院递交了请求参加庭审的《告知书》,但心里还不太踏实。
钟富静说:“10点10分,还不见法官过来,一打听才知道是在第三审判庭开庭,我们3人赶过去,被法警挡在门外,我大喊:我是受害人,凭什么不让参加庭审?”
据刘亚军律师介绍及提供的当场录音,他们进入审判庭后,看到没有他们的坐席,就向审判长要凳子。
审判长说:“今天是刑事审理,你们不能参加。”
刘亚军一把拉过钟富静:“我们是受害方,哪条法律规定不能参加?”
审判长说:“受害人可以,代理人不能参加,只能旁听,这是请示过中院后作出的决定。”
刘亚军在旁听席上坐了20分钟,就离开了审判庭。
“我就是想问一下钟喜文,你为啥子杀我,没听清楚,还被审判长打断了。”钟富静对法治周末记者说。
“如果我出庭,会细细地追问疑点,恐怕一天也审不完。”刘亚军律师表示,受害人因为不懂法才聘请代理人,法院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,剥夺了受害人的权利。
记者采访了数名旁听者,证实了钟富静及代理人所说的情况,他们对律师“被旁听”也感到不理解。
旁听者漆某告诉记者:“本来公开审理的案子,法警不让进,很多人在门口抗议,我是趁乱挤进去的,看到旁听席有一半被镇、街道办的人占了。律师当场被赶下台,起码不公平,罪错方还有律师为他辩护,而受害方为什么不让人替他说话?”
另一名旁听者侯昌龄拿出一张皱巴巴的《会客证》,显示进入时间为2月16日8时59分。
“进法院都要办张这样的证,听说10点在第一审判庭审理,我9点钟就进来了,我的房子被强拆3年多了,没得到半点赔偿,所以一听说有关拆迁的案子开庭,都会赶去旁听。”
侯昌龄告诉记者,谁知庭审改在了第三审判庭,还必须持有旁听证,很多人和他一样未能如愿。
旁听者还告诉记者一个庭审细节,辩护律师说被告人钟喜文曾带公安人员去抓同伙,属于立功表现,而钟喜文不识趣、当庭否认;公诉人也表示没有看到钟喜文立功的证据。辩护律师说:“那等我去公安局找证据吧。”
法治周末记者就钟富静被伤害一案庭审情况采访法院,但截至记者发稿时,法院仍没有答复。
北京一位专打拆迁官司的律师对法治周末记者说,土地征收本是地方政府的职责,政府却交给拆迁公司来做,拆迁公司往往网罗一些社会不法之徒,采取暴力手段拔掉“钉子户”,出了事花钱让小喽?顶罪。
就我国多起被拆迁户受到伤害甚至致死的案件看,里面都有政府官员的身影,司法机关迫于当地政府的压力,只能避重就轻,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,有苦难言。该律师说。